Thursday, March 27, 2008

版權的迷思

人們總喜歡把版權版權等的掛在口邊,仿佛保護版權就是正義的代表一般。

看了格老的書,他提出了一個很有趣的問題。

"由牛頓和萊布尼滋所發展出來的微積分,儘管其觀念世世代代以來,創造了無法衡量的財富,大家卻可以自由使用。法律應該保護牛頓和萊布尼滋的請求權,如同我們保護地主一樣嗎?"

大家又怎樣看呢?

3 comments:

Sing Mak said...

我覺得版權法還是重要的, 不過很多時被濫用就是了。

固體蛇 said...

世上的一切都是屬於團長的,能引用與否,都要過問他老人家。

~麻衣香佑ちゃんの外部記憶~ said...

老人家??他很老嗎? T__T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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